8月16日,330国道上一辆运载着废机油壶的三轮车从永康驶向金华方向。运载废机油壶车辆行驶在330国道武义段这辆未悬挂“危险品”标识的简易车是不能运输危险品的,直觉告诉环境观察员这辆车在非法收购运输危险废弃物。
为有效遏制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案件频发态势,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的统一部署,2022年4月至9月,省生态环境厅、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在全省范围内联合组织开展了深入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利剑斩污”专项行动。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永嘉分局13日发布行政处罚信息,浙江华湘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因未建危险废物专用仓库,危险废物未按规定进行贮存被罚款10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内容如下: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2023年3月17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你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