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近期市场反馈,经研究,决定对建设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定标工作指引和招标文件范本部分内容做如下调整:一、关于报价要素评审建设单位按照报价下浮率制定报价要素的评审标准,报价要素评审标准作为定标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海峡导报·新福建客户端12月8日讯(记者 陈金龙)为稳妥推进厦门市机场建设指挥部开展“评定分离”试点工作,让各方主体尽快熟悉“评定分离”政策和操作细则,近日,厦门市建设局受市机场建设指挥部邀请,举办建设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办法专题培训班。
海峡导报·新福建客户端12月20日讯(记者 张艳峰 通讯员 吴淑君)近日,厦门市完成建设工程评定分离招标文件范本编制和电子交易平台升级改造,在全省率先实现评定分离招标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清标、定标”全流程电子化。
各有关单位:为了促进招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激励企业诚信履约,遏制围标串标,更好实现择优与竞价,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市“评定分离”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设置类似工程业绩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
来源:台海网台海网12月31日讯 据厦门日报报道 近日,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市建设局正式印发《厦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办法(试行)》。自2020年12月26日起,厦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可采用“评定分离”办法。“评定分离”是我市招投标制度的一次重磅改革。
当前,招投标市场,全国各省市正热衷于推进“评定分离”的方法,认为这是在招投标领域实践“放管服”的一项改革,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这项政策存在先天性的不足,不应急于推进,急于推进可能就像部件不全,悬崖行车,是很大的风险源。
各县住建局、开发区建设局,相关单位:为深化工程招标投标领域的“放管服”改革,落实招标人的首要责任,确保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平、择优、廉洁、高效,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福建省建筑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在借鉴其他地区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漳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定分离”实施细则》,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同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一、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政策宣贯力度,积极引导和鼓励工程项目招标人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办法评标,选择优质建筑业企业建设“好房子”,推动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