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暂定供暖延迟至3月31日】最新好消息!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0-2021年采暖季延长供暖的通知:根据气象情况研判,除张家口、承德、秦皇岛3市按照当地法定时间外,其他法定3月15日停暖的地方供暖时间暂定延长至3月31日。
为确保低温天气、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群众用热需求,根据河北省委、省政府延长供暖的要求,石家庄市2021-2022采暖季供暖时间延长至3月31日。3月15日记者获悉,全力做好延长供暖工作,石家庄市供热中心将严厉打击惜供停供行为。
4月5日,从石家庄市供热管理中心获悉按照河北省冬季供暖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河北省气代牒电代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延长供暖的紧急通知》11号)有关要求,结合疫情防控需要,经石家庄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石家庄市主城区继续延长供热至4月7日24时。
张家口张家口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继续延期停暖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各热源企业,主城区各供热企业:3月28日,我办下发了《关于延期停暖的通知》,将主城区及坝下地区停暖时间延期至4月7日。
来源:长城网石家庄供热管理中心指挥大厅。 长城网讯(记者 闫思宇)3月14日,河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2020-2021年采暖季延长供暖的通知》。通知要求,除张家口、承德、秦皇岛3市按照当地法定时间外,其他法定3月15日停暖的地方供暖时间暂定延长至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