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董柳报道:最高人民法院27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促进消费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不得以商品已拆封为由主张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不能依免责条款对暴力分拣快递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提出免责抗辩。
今天,最高法发布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其中就消费者七天无理由退款作出规定:消费者自付款之日起七日内请求经营者返还预付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消费者系在充分了解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后支付预付款的除外。
南都讯记者刘嫚 发自北京 1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为促进消费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加强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消费者通过网络购买商品,有权依法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无需说明理由,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来源:【烟台日报-大小新闻】新华社北京12月27日电(记者齐琪 罗沙)最高人民法院27日发布关于为促进消费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意见明确,消费者因检查商品的必要对商品进行拆封查验且不影响商品完好,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商品已拆封为由主张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
3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及涉预付式消费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示意图 图据视觉中国近年来,健身房、美容美发店、教育培训机构等预付式消费领域频现纠纷。
极目新闻记者 曹雪娇3月14日,最高法举办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会上,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陈宜芳详细介绍了预付式消费过程中消费者七日无理由退款等规定的具体情形。
七天无理由退货引发的争议、投诉、诉讼近期一波接着一波。七天无理由退货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的一项“反悔权”,指的是消费者通过网络、电视、电话等方式购买商品,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天内可以无理由退货。
“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则适用出现新问题。3月14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布涉“七日无理由退货”纠纷案件审理情况。法院指出,涉此类消费纠纷案量总体呈上升趋势,越来越多的商品在适用规则上存在争议,包括“不宜”退货商品的范围认定、退货商品“完好”的标准判定等难点。
2024-03-14 14:53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链接已复制字体:小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的“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则作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增强消费能力的重要规则,在网络消费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
“七天无理由退货”,这是网购经常会遇到的商家“承诺”,那么,超过七天,能退吗?江阴法院就一起是否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网购案件开庭,消费者网购已超7天,后持续遇到问题,商品无法使用,想要退货遭拒,商家理由是“已过七天期限”,消费者要求退货退款,可行吗?
网购都可以七天无理由退货。那么在微信群里向老熟人购买口罩。这次为什么法院不予支持呢?赵某认为,双方系通过微信方式购买口罩,其享有七天无理由退货,主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起诉要求服饰公司退还货款15,4000元并赔偿损失。
近日不少消费者反映,一些电商平台卖家打着"清仓"、"尾货"的名义,不支持其商品7日无理由退货,甚至还公开在页面上标注"介意者慎拍"。鉴于商家公开做出了这种声明,不少人虽然收到商品后才发现质量问题、尺寸问题,也大多自认倒霉。人们不禁要问,商家的行为是否合法呢?
每经编辑:杜宇据新华社,最高人民法院3月14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解决预付式消费领域群众反映集中的卷款跑路、霸王条款、收款不退等问题,更好保护消费者权益。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刘言)什么样的商品能申请“七日无理由退货”?哪些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则?商家拒不退货怎么办?记者从北京互联网法院日前公布的涉“七日无理由退货”案件审理情况发布会上了解到,此类纠纷往往伴随着“不宜”退货商品的范围认定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