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的案件历经法院一审、二审、再审、申请检察院监督后仍然未获支持时,别忘了,后面还有一个复查程序。复查程序其实是民事检察监督环节的一个程序,是指检察机关依据申请监督人的申请,对下级检察院做出的决定进行复查,以判断原决定是否正确,案件是否符合检察建议或抗诉条件的程序。
(内容非常重要,建议收藏:申请复查要准备什么材料?去哪里交材料?走什么流程?一看本文就明白了,免走冤枉路。如果你只想通过网络递交材料,可以忽略) 2021年8月1日起,《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正式施行,这意味着此后所有的民事案件,从程序上讲比以前多了一道正式救济途径。
首先,必须再次说明一点,无论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纠纷,亦或者是行政诉讼,在申请再审被驳回,然后检察院又不予抗诉的,都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或者是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请复查案件,这个申请复查程序就是信访程序。
8月25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以“深化行政检察监督 促进案结事了政和”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发布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介绍《规则》修订的背景过程、主要考虑和修订内容,发布全国检察机关行政诉讼监督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