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云南日报】接过编号为00001号的昆明市首本《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登记证》,昆明鲜源花卉有限公司董事长吴绍忠露出欣慰的笑容,晋宁区农信社将在本月底为其发放第一笔贷款,有了金融支持,公司在晋宁区的400亩绿色高效花卉生产示范项目建设进度就有了保障。
来源:【云南日报】3月31日上午,石林县土地流转经营权确权颁证仪式在石林赫石兰茂农业有限公司举行,此次为石林赫石兰茂公司颁发的“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证”是石林县“两权”登记证首证,石林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赵晓梅、副局长李建波、石林赫石兰茂公司董事长毕红生、石林县农行行长等参加了颁证仪式
【大河财立方消息】2月2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发布会,介绍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有关情况。有记者提问,近年来,一些地方在推进土地流转过程中违背农民意愿,出现了不少乱象。如何规范承包地经营权流转、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乡村振兴背景下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的一项重要农村改革,但实践中,土地流转纠纷发生后存在土地面临荒置风险、农户权益面临保障风险等问题。作为社会治理的参与者、实践者和法律保障者的法院需积极贡献司法智慧,创设出先予种植制度以切实回应土地流转纠纷的现实需求。
来源:【云新闻】从领到《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证》,到获得土地流转经营权作为抵押的30万元贷款,玉溪市江川区的农企负责人万海坤仅用了一个月的时间。有了这笔资金,他一直谋划建设的有机肥发酵场地即将变为现实。一石激起千层浪,万海坤身边做农业的朋友都打电话来询问如何办证、如何融资。
原告郯城县泉源某某村向郯城县人民法院起诉称,2009年2月16日,原告某某村与被告宋某某就集体所有的空闲地承包一事达成一致,双方订立书面《承包合同》,约定将位于某某村西南,水泥公路南边空闲地承包给宋某某植树使用,承包期限为50年,承包费为每亩每年40元;转让人:宋某某 宋甲某 接收人:王某某 证明人:宋乙某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