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在小区里,相信大家都会发现,不少居民小区的灯杆、公共绿地、电梯等公共空间都有广告。记者走访了许昌市一些小区发现,小区里都会出现广告,有的小区广告比较少,而有的小区广告内容涵盖餐饮、地产、旅游、医疗等内容,多以灯箱的形式出现在小区院子里,或被张贴在电梯内。
【反映】王先生居住在某高档小区,小区物业公司将电梯内的广告位出租给广告公司。据广告公司人员告知,每个月一个单元的电梯广告费是600元,全小区可收取6千元左右租金。但物业公司在管理该项收入期间从没有向业主分配过这笔资金。王先生说,希望了解有关电梯广告收入应当归谁的相关法律解释。
电梯内总是充斥着各种各样的广告,并且会不定期的更换。那么,小区电梯内的广告收益,应该归谁所有?本期《小布说法》邀请西安报业传媒集团公益律师团成员、陕西众邦律师事务所主任葛霖来讲一讲这里面涉及的法律问题。
本报讯 “小区电梯里三天两头更换广告,简直成了广告墙。”随着高层建筑越来越多,电梯已成为了市民日常生活中离不开的工具,细心的市民会发现,电梯口的墙上挂着液晶显示屏,电梯门口竖着滚动广告,电梯内三面也设置了广告牌。“这些广告收入究竟应归谁所有呢?
《民法典》法条 小区共有部分的归属利用 第271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282条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来源:【淄博日报-淄博新闻网】电梯里、道闸上、快递柜上、宣传栏上……如今在我们生活的小区,形形色色的广告随处可见。可广告收益应该归谁所有呢?近日,市民拨打本报热线,提出快过年了,物业一直在催收物业费,可对这广告收益,是不是也该给业主们一个说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