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年代时,我有个朋友,非常喜欢用火药枪打猎,经常拿枪到外面去打鸟打野兔。后来,他有个也爱玩火药枪的朋友,在打枪时,枪管炸膛了,炸断了左手的大拇指。他知道后,再也不敢玩火药枪了。但是,打猎的爱好已深入他的骨髓,怎么办?于是,他买了一支高压气枪,改玩气枪了。
作者也很有特色,是一位老人,目测文化水平不高,最多初中水平,但能写出这么精彩的故事,实属难得。格局没有那么高大上,很接地气,全书都是围绕着东北吉林延边的一个屯子写的,人物也都是村里、场里的,出场次数最多的就是 狗 !
狩猎这一行,在上世纪有很多人参于,有的是受到别人的影响,看别人打猎,自已也买支枪打猎,八十年代的时候打猎成风,有的有公职人员看到别人打猎他也买支枪打猎,你都四五十岁了能学出来吗,学习打猎超过35岁就出不了个好手。
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请点击右上方的“关注”。感谢您的支持和鼓励,希望能给您带来舒适的阅读体验。上世纪八十年代,东北平原上一个名叫石头村的小村庄里。在人们的印象中,东北好像是一片片的黑土地,上面站着的也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老农民。但实际上并不是这样的,石头村与其他村子不太一样。
想知道那里有没有野鸡,只要到大路旁边的沙地上去看看路边有没有野鸡的脚印,若是有脚印,那么这里肯定有野鸡,若是找不到,那就换个时间去,冬天太阳出来的时候,也正是野鸡出来觅食的时候,这时你只要开着车在路边慢慢地找,就一定能够看到它们美丽的身影。
第八章 庄主雇了新佣工 在奥斯伯恩回到威特莫尔之后,他发现了一桩新鲜事,庄主新雇了一个佣工,并带来给他过目,奥斯伯恩对此表示非常欢迎。这名佣工个子很高,脾气和话语声都相当轻柔,发色浅黄,双眼蔚蓝,看上去是一个质朴的汉子。
随着我的成长,我才知道父亲曾在1970年入伍,虽然在1976年退伍,可六年的部队生活让父亲与枪结下一种特殊的情缘——在部队训练时,查枪、查弹药、收枪入库是常规操作,现在打猎,出发前查枪、查弹药,归来时收枪入位,似乎有种相似之处。
东北打猎文,极有年代感的一本书,在那个年代,所有人都有机会获得成功,而主角又是属于非常胆大的那类人,故事从东北大兴安岭说起,老林子中什么都有,特别是在那个物资匮乏的年代中,老林里的那些山珍可是说是极受欢迎的,主角重生回到1982年,在这个不禁猎的年代里,从老林子中掏到人生第一桶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