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3·15消费者权益日的临近,一系列涉及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再次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其中,老年人过度购买保健品的现象尤为引人深思。近日,海报新闻记者深入调查多起典型案例,了解保健品推销背后的温情陷阱与老年人的无奈。
来源:【西安日报】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西安市消费者协会根据近期消费者投诉举报及社会关注热点,发布了“3·15”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提升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及依法维权能力,更有效地保障自身权益。
健身房跑路了怎么办?遇到合同与实际不符怎么办?3月15日上午10时许,成都市春熙路步行街人头攒动。在第43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成都市锦江区市场监管局、区消保委联合区检察院、区法院、省特检院等十余家单位,在春熙路商圈及各市场监管所同步开展大型现场宣传活动。
中工网北京3月15日电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卢越)今天,最高人民检察院与中国消费者协会首次联合发布10件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案例聚焦食品药品、医疗服务安全、预付式消费退费难等特殊消费形态,引导各级检察机关和消费者协会(委员会)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又到了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西城区市场监管局及消费者协会在此提醒您:请科学、理性、绿色消费,有效规避消费风险。一、食品安全要牢记。在购买预包装食品时要注意外包装上是否有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单位、保存条件等信息。外出用餐应选择证照齐全的餐饮经营单位。
值此“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之际,食品安全作为民生重点领域,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为呼吁全社会共建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3月15日临河区人民法院第二党支部走进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联盛广场,参加“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