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当地教体局公开回复表示,经核查,该幼儿园确实存在一定程度的小学化倾向,并作出处理意见,包括责令立即整改小学化倾向,根据大安区民办教育管理办法对该幼儿园月考核、年检等进行扣分处理,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等。
据新华社报道,学前教育法草案8月28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初次审议。草案明确,幼儿园应当根据学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年龄特点,科学实施保育和教育活动,不得教授小学阶段的课程内容、采用小学化的教育方式。人生百年,立于幼学。
日前,上海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上海市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条例》明确规定,幼儿园和托育机构不得使用小学化教育方式,不得教授小学阶段课程内容,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或者测试,不得开展违背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年龄特点的活动,从法律上禁止幼儿园“抢跑”,切实保护幼儿身心健康。
日前,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该法将于2025年6月1日起施行。该法的出台填补了学前教育法律的空白,实现了学前教育法律从“0”到“1”的突破,系统构建了中国特色学前教育法律制度体系,为办好学前教育提供了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