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时报记者 郝倩玉) “我离不了婚,不敢离婚,那样他会变本加厉的打我,甚至杀了我。”何娜(化名)是甘肃省某县城的一名公务员,已经被家暴了很多年,谈起家暴,她显得恐惧却又无奈。“我很害怕离婚,比起他对我的施暴,我更担忧离婚后将要面对的一切。
辱骂,推搡,拖拽,扇巴掌,挥拳头,单手掐着她的脖子把她提起来按到墙上、让她无法呼吸…结婚十多年,丈夫长期的语言和肢体暴力把王女士 “逼到了绝境”,她也想过报警,却又因受暴是“家事”“担心影响孩子前途”等顾虑选择了沉默。
四川成都男子两年家暴妻子16次,妻子内脏多处破损,终身戴粪袋生活;湖南株洲男子当着两个孩子的面暴打三胎妻子;海南女子因多次遭遇家暴欲带娃轻生……近年来,家暴总能迅速点燃舆论,反抗、逃离、惩治成为反家暴的关键词。当前,我国反家暴的直接法律依据,不但有专门的反家庭暴力法。
进了办公室之后,裴浩轩换了一副温柔 的面孔,他抱住林美美,心疼的说:“为什么要躲着我?我是你的男朋友,难道你觉得我保护不了你吗?”“没有躲着你,就是想一个人静一静。”林美美像个犯错的孩子一样低着头,声音小得像蚊子嗡嗡,仿佛这句话是从她的牙缝里挤出来的。
知音网:幽梦我要辞职了,因为孩子,因为家庭,我不得已做出这个选择。下班时,领导和同事一起过来,要请我吃饭。我知道他们的心思,是想挽留。我只得点头答应。随后,我给丈夫张扬打了电话,说不回家吃饭,让他帮忙照看孩子,我会尽快赶回。
2022年的3月和5月,67岁的贵州女子杨某和47岁的潘某英因触犯重婚罪被贵州三穗县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和拘役4个月。两位来自贵州农村的女性,都因为家暴逃离了上一段婚姻。但是,二人都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离家而走。
家庭暴力是人性之恶、家庭之痛,也是社会之患、文明之殇。今年12月1日,《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正式施行,标志着我省在预防家暴和保护受害者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为受害者撑起了一把保护伞。
作者:土土绒近日,一篇题为《另一个“拉姆”》的文章引发了广泛关注。这篇文章以当事人自述的形式,讲述了前媒体人马某长期被丈夫家暴的故事。“常常被扇得鼻青脸肿”“拳头不断砸在我的头上”“没有呼吸,我很快什么也看不见了”……文章中的这些描述让人心疼又愤怒。
【反家暴,离开如何才能更容易?】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当家庭暴力发生时,如何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如何让被家暴妇女更容易地离开?是值得我们深思和探讨的问题。让我们共同关注被家暴的妇女同胞,一起对家暴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