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平潭县人民政府发布《平潭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的通告》,为已编号的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在用电动车设置了过渡期,并明确过渡期届满后不再延期。而在今年4月14日,“平潭”绿牌电动车过渡期正式结束,那么这些电动车车主该怎么做?
在广西很多城市,电动自行车是市民家庭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它在带来便捷的同时,也存在消防隐患。其中,不少火灾事故都是由于电池质量不合格引发的,而目市场上仍有一些商家使用退役或其他废旧电池翻新组装冒充新电池对外销售,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
根据电动车新国标政策规定,4月15日以后,我们所骑的电动车需要持有驾驶证、上牌,并购买交强险,交管部门也将按照新的标准来执法,这样一来,绝大部分的电动车都是无证驾驶、无牌车辆,很多人开始焦虑了,是不是以后我们没法随意的骑着电动车在路上穿梭了?
“买车一时爽,养车泪两行。” 这句话用来形容第一批绿牌新能源汽车的车主们再贴切不过了。当初为了响应环保号召,减少尾气排放,不少朋友毅然决然地加入了新能源大军。然而,随着时间推移,这些先行者开始发现,理想与现实之间存在着不小的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