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支票是代替用现金付款的一种方式,当在银行开立账户,购买支票后,就可以用支票付货款了。支票左端是填写内容后留给自己记账用的,右端填写金额等有关资料后,交给对方,用做付款,填写的内容是:日期、公司开户银行账号、付款金额大写、小写、用途、收款方名称等。
票据是指出票人依法签发的由自己或指示他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有价证券。我国票据法规定的票据是指汇票、本票和支票,因票据具有支付结算、减少流动资金占用、获得短期融资的重要功能,在市场经济活动中被人们广泛使用。
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异地使用的支票,其提示付款的期限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付款人不予付款的,出票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提示付款期是指取得支票后,向开户银行提交支票并委托其收取款项的最长时间。
(1)支票是否是金融机构所规定的统一格式的支票。自行印制公司名称的支票,需经银行核准,否则即使在法定上虽然有效,但金融机构仍可能不承认。(2)大写金额栏是否以通用楷书大写,或以支票机打印。用手写的数字有被更改的危险。(3)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数字是否一致。
现金支票有两种,一种是支票上印有“现金”字样的现金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一种是未印有“现金”或“转账”字样的普通支票,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账。各单位使用现金支票或普通支票(以下均称现金支票)时,必须按《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中的现金使用范围及有关要求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