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到回复称,经雁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小寨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对美丽的院子物业进行调查,市民反映涉及的增高费应为层高费,根据相关部门法规,层高超过三米的商铺在缴纳暖气空置费时应按规定收取层高费,以上收费未违反相关规定。
他们不解,交了10年的暖费,都是按建筑面积“平方”收费的,可从去年开始,就要加收层高费。郭先生是西安杰润物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经理,11月8日,郭先生向华商报反映,他们物业公司下属管理的双威迎宾广场楼下1~3层的商铺,从上个供暖季开始,重新核算了供热面积,“新核算的面积比原建筑面积增加了5万多平方米,去年我们交的暖费也比之前多交了近20万。”
运城日报 黄河晨报 运城新闻网 官方发布平台今冬非居民用户取暖费有所调整层高超3米要按系数缴纳11月1日,市区学府嘉园临街商铺一李姓商户反映,往年商铺暖气费是按24元/平方米收取,今年却被通知按24元/平方米×1.5收费,每平方米涨了12元。他不知道这“×1.5”是什么?
每平方米每天0.27元居民认为费用太高不愿交纳□晚报记者 袁敏 张丽丽本报讯 眼看就要供暖了,家住市慎阳路东段天地惠城小区西苑的谢女士等人却高兴不起来, 因为居民都认为物业收的暖气费太高。因交费户数达不到供暖要求,物业只好把部分居民交的费用退还。“今年冬天我们要继续挨冻。
近日,《行风热线》节目组接到了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大盛魁文创园二期的住户张女士的电话,她反映说,自己所居住的房子是一套loft公寓,房本面积是55.7平米,供暖公司却按照房本面积的1.5倍收取取暖费。
10月26日,西安市物价局对今冬集中供热价格进行公告,现行居民用热终端销售价格每月每平方米不高于5.8元,可是不少业主质疑,为何大多数小区都是按照上限收取,没见收费低于5.8元的。>>记者走访21个小区5.8元 1个5.
“我家住在兴安南路亿科公元2010小区,是一套复式住宅,去年入住的。最近交取暖费时被告知需要多交,多交的部分占到了总费用的20%,我认为不合理。”10月11日,呼和浩特市读者何先生致电本报反映。记者来到负责该路段供热的呼和浩特市通源供暖有限公司。
●商贸城供热面积及金额明细 察右后旗发改委:出现纠纷是全市第一家; 供热办:先供暖,费用再行商议11月5日上午,察右后旗城区街道寒风凛冽,室外温度持续在零下。相较于已经享受暖气20余天的市民,北方商贸城400余名员工依然在零下温度的室内工作。
李某于2016年初购买了Loft房屋一套,建筑面积50.29平方米,层高4.5米。此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供热单位签订的《供暖管理合同》约定,该项目下Loft户型房屋的供暖面积按建筑面积的1.6倍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