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的廖女士将丈夫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法院审理发现,廖女士自小被养父收养,丈夫是养父的亲儿子,二人曾一度以兄妹相称。近日, 该案的一审判决书在网上公开,江西省广昌县人民法院认为,廖女士与养父构成法律拟制上的直系血亲亲属关系,她与丈夫的婚姻无效。
养父和养女结婚,法律允许吗?允许吗?两人的年龄差将近30岁,后来发生关系生了一个小孩,就打算到民政局领取结婚证。民政局就犯难了,这两人没有血缘关系,不是近亲结婚。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养父女不能结婚。到底该不该给两人颁证呢?最高人民法院对此做了回复,拒绝给这对养父女办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