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7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下发了《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提到了“农业设施建设用地”这一概念,并对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及一般耕地等做出了明确的限制性规定。
位于龙岗区南湾街道下李朗片区的05-05地块,数年前,市、区两级政府多个部门曾多次确认地块性质为“交通设施用地”,相关规划也确立建设公交场站及互联网大厦。而后一次调整,将上述规划推翻,涉事地块的性质也由“交通设施用地”变更为“医疗卫生用地”。
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及时掌握全国设施农业用地情况,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强化用地监管,自然资源部研究开发了“设施农业用地监管系统”,要求设施农业用地上图入库,纳入自然资源“一张图”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