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14个机动师,仅13个分给了武警2个机动总队,另一个哪去了?但这只涉及到其中原有的13个机动师,还有一个特殊的机动师,并没有按照相应的原则分配,而是直接移交给了地方武警内卫总队,成为内卫部队的一部分。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是在新中国成立后逐步发展起来的,其间经过多次体制调整,名称变化了十余次。1949年9月2日,军委公安部部长罗瑞卿转中央军委138号代电令:“中国人民公安中央纵队及所辖第1师、第2师即日成立”。
众所周知,在军改后,武警部队原来的八大警种,最终变成了武警内卫、武警机动、武警海警这三大警种部队。武警内卫部队的建制体制基本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比较明显的就是武警西藏总队升格成了与新疆、北京两大内卫总队一样的正军级单位,再有就是内卫性质的武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指挥部改制成兵团总队,成为全国第32个省级武警内卫总队。
对于武警内卫总队,想必我们都很熟悉,它是武警原八大警种部队中唯一保留下来的新警种部队,在全国除了港澳台之外,每个省级行政区都有武警内卫,比如武警西藏总队、武警天津总队、武警黑龙江总队等,都属于内卫部队。
图:佩戴07式臂章的内卫官兵武警内卫部队,指担负国家内部安全保卫任务的武装部队。武警内卫部队是武警部队的核心和主体,由武警总部直接领导管理。主要承担固定目标执勤、城市武装巡逻,守护国家重要目标安全,处置各种突发事件、打击恐怖主义、以及抢险救援和防卫作战等任务。
武警分为内卫—机动—海警,常见的就是武警内卫,内卫武警每个省都有一个总队,每个地级市都有一个支队,直辖市也都有一个总队,主要担负看守所,重要景区,党政机关的站岗执勤等任务,说到看守所或者是监狱就不得不提及看押的他们武警。
图: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战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湖北省总队,简称武警湖北内卫总队。是一支驻守在湖北省境内,担负湖北省国家重要目标警卫、守护,监所看押、城市纠察、巡逻,应急抢险和处理突发事件及大型群众活动的安全保卫等任务的内卫武装力量。
与此同时,武警部队还有3大警种部队比较特殊,分别是武警消防部队、武警警卫部队、武警边防部队,它们的特殊之处在于其最高领导机构设在政府部门的公安部,而非军事单位的武警总部,其中实际领导武警消防部队的最高领导机构是公安部消防局,领导武警边防部队的最高领导机构是公安部边防管理局,领导武警警卫部队的最高领导机构是公安部警卫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