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扬子晚报紫牛问政栏目报道了短租客陈女士入住南京栖霞区中电颐和家园一套合租房,住了一个月,缴纳电费200元,怀疑“二房东”利用“powerbee”蜂电智能电表对她们电费加价,收黑心钱。经过扬子晚报报道后,引起相关部门重视,经过调解,其中两名女租客提前退房搬离,要回了押金。
本来在外地生活已经挺不容易的,人生地不熟,没有亲戚,没有朋友,还得租房子,这已经很难了,偏偏房东还要添堵,本应该正常缴纳的电费,却被房东加价,每度增加了1.1元。根据九派新闻报道,在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的纠纷案。
央广网西双版纳2月8日消息(记者 魏文青 通讯员 刀妮)春节假期马上到来,很多人都计划好了出游的行程,提前在各大平台预订了民宿。有不少网友反映,他们的民宿订单被房东以各种理由取消或要求加价。近日,准备去景洪度假的张先生也遇到了订好的民宿被临时加价的问题。
来源:【银川新闻网】商户质疑电费的合理性。今年夏天,市民朱女士承租了一间营业房。经营过程中,她意外发现房东在收取水电费时,存在加价行为。她对房东这一行为表示质疑,希望得到解释与解决办法,但经过多次协商,结果让她很不满意。
首先要先确定房东是在什么时候涨,在合同期内涨是不合理的,一个合同期内双方有着完全平等的法律地位,而租金在合同里是约定好的,房东单方面要求涨价属于违约行为,侵犯了租客的合法权益时,租客可以拒绝,并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