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来了,你打算去学车吗?由于刚开始驾驶车辆容易紧张,有的学员很容易就会出现事故。如果真的意外降临,该由谁担责?这不,广东一名学员在学车过程中就撞伤了行人,结果被对方告上法院索赔。练车撞伤人,学员遭索赔2020年4月,吴某到佛山市顺德区某驾校学车。
问:我在道路上练车时不小心把一个行人撞伤了,当时我的随车教练郑某在车的副驾驶座位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接受机动车驾驶培训的人员,在培训活动中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干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驾驶培训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残疾人学习驾驶,因无法听懂指令未能通过科目三考试,责任在驾校还是其自身?近日,常熟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了残疾人因未能通过道路考试而起诉某培训中心的一起案件,判决培训中心承担80%的责任,其自身承担20%的责任。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
来源:【新华法治】情景简介小王趁暑假期间来到驾校学车。某天,小王在教练老张的随车指导下,来到城郊学习道路驾驶技能,路口右拐时,因疏忽大意碰倒过马路的的行人小李,造成小李全身多处挫伤、左腿骨折,交警认定机动车方负全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