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江苏的马某骑电动车回家途中,突然从一辆停在路边的汽车前方窜出一名小孩,导致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马某十级伤残。交警部门认定,马某疏于观察,负主要责任,小朋友于某建同样负主要责任,路边违停车辆司机孙某负次要责任。事后,马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划分赔偿责任。
极目新闻记者 吴昌华视频剪辑 吴昌华4月17日,云南玉溪,一名5岁小女孩从路边跑进机动车道,与一辆摩托车相撞,交警认定该起事故由小女孩的监护人负全责,4月19日,@人民网微博转发@玉溪交警官方微博报道此事,话题登上了热搜。
17日,云南玉溪,一名5岁女童跑入车道,与一辆正常行驶的摩托车相撞。小女孩倒地后很快爬了起来,又继续跑向道路对面。所幸双方均无大碍。经认定,小女孩在没有监护人的带领下,加速横过道路,是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其监护人全责,摩托车驾驶人无责任。
南都讯 记者王卫 通讯员刘洪希 李栋5月17日傍晚,中山市阜沙镇某学校的9岁小学生陈某放学回家途中,因随意横穿马路被一辆摩托车碰撞,事故造成陈某骨折。经阜沙交警大队调查取证,依法认定陈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2023年8月6日13时25分,在阜阳市“胜利路”路段,一儿童突然横穿道路被由南向北行驶的小型客车撞倒。万幸的是,车速较慢,儿童仅受皮外伤。 办案民警介绍,赵某年仅三岁,当时来接孩子的车辆停在道路对面。
今年9月上旬,张某驾车,从四川乐山市金口河区华泰小区往红旗超市方向行驶,与突然跑步横穿道路的学龄前儿童廖某某相撞,造成廖某某受伤。警方判定,这起交通事故中,廖某某突然横穿马路,是造成事故的原因,其监护人贾某某未尽到监护责任,负全部责任,驾驶员张某无责任。
5月17日傍晚,中山市阜沙镇某学校的9岁小学生陈某放学回家途中,因随意横穿马路被一辆摩托车碰撞,事故造成陈某骨折。经阜沙交警大队调查取证,依法认定陈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事发现场。当日18时10分许,阜沙镇上南村路发生一宗摩托车撞行人的交通事故,造成被撞的小学生受伤。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5月29日通报了2019年至今未成年人参与交通出行活动受损害案件审理情况。法院表示,涉案未成年受害人中,6周岁以下的学龄前儿童占比40%。有市民带5个月大的婴儿横穿马路时遭遇车祸,导致婴儿颅脑损伤,这也是二中院审结的相关案件中,年龄最小的受害人。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8月24日讯(文/视频 全媒体记者 虢灿 实习生 陆婷 通讯员 封跃林 王强 陈芳)两个孩子暑假在家,偷偷骑着家长的电单车上路,横穿马路时被一台皮卡车撞倒,后座15岁的姐姐受伤,还好伤情不重。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交警部门8月24日通报了这起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