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是每年的3月15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的国际性节日,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消费者权益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淄博日报/淄博晚报/博览新闻记者赵晓雯支付定金买车,事后却被告知预定的车没有货了。日前,市民宋先生遇到一件糟心事,他咨询这种情况按照规定能否退回双倍定金。针对宋先生的疑问,记者采访我市市场监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解答。
直播间购物,不要被“爆款”“秒杀”诱惑;预付式消费,一次性充值数额不要太多;大宗商品消费,不要草率付定金……202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南京都市圈消费者权益保护联盟根据区域消费投诉热点,结合“共筑满意消费”年主题,发出“六劝”特别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科学理性消
看房一时心动,交了“定金”签了合同,而过后因自身原因或其他因素导致无法购买时,这笔钱却很难退回。房产销售行业人士提醒,真正的好房源不会靠压迫式营销,负责任的销售应主动提醒风险,消费者购房要坚持不冲动交钱、不轻信口头承诺、不签空白文件,避免造成自身财产的损失。
来源:海口日报 3月12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3·15”消费警示,全面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文明消费和依法、理性维权,共同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助力海南建设国际旅游消费中心。
01定金数额不可以随意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02一般情况下,定金不可以退。
湖北日报讯(记者汪子轶、通讯员禹静)“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3月12日,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网购时要理性看待预售、谨慎开通“先用后付”,注意网络消费安全。今年3·15活动启动仪式现场,九大行业协会代表作出放心消费承诺。
临近一年一度的双十一“剁手节”,商家们早早推出了各种优惠措施为掏空我们的钱包开始预热,很多商铺有“提前预付部分定金,双十一当天翻倍抵价款”的政策,作为消费者如果一时冲动下了单,等冷静下又不想买了,这个时候能够退回全部定金吗?
封面新闻记者 徐语杨洛丽塔也即Lolita,在当下主要指代一种服饰类型,主要风格有甜美、古典、哥特等等,广泛流行于全球年轻女性群体,在我国也受到欢迎,这种风格的服饰现在被简称为“Lo裙”,与汉服、JK制服一起被誉为最受女生喜爱的服装品类。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前,北京首个“网络消费维权指南”3月13日对外公布。指南提示消费者,网络消费维权过程中,应注意留存商品照片、店铺页面截图、与商家的语音通话等五大证据材料,投诉时准确描述购物时间、发现问题时间等六大关键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