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官网最新公布,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制定《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的认定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共十六条,包括适用范围、工作原则、认定条件、认定程序、评审标准、退出机制和监督管理等内容,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
大众卫生报·新湖南客户端6月13日(通讯员 张伊寒 尹盈 潘虹)6月6日,益阳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做好普惠性托育机构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普惠性托育机构的认定原则、收费标准和资金补助等内容。
让普惠性托育服务方便可及□ 唐义燕 曹春凤6月15日-7月1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以“放心托育 方便可及”为主题在全国组织开展2024年托育服务宣传月活动。目前,我国现有3岁以下婴幼儿近3000万人,托育需求极大,但托育服务尚属于起步阶段,群众的托育需求尚未得到有效满足。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支持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是国家层面第一个托育服务价格政策文件,《通知》明确,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推动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建立基本服务费和其他服务费目录清单,并在经营场
为规范全市托育服务收费管理,维护婴幼儿和托育服务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托育服务健康发展,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支持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托育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
近日,绵阳市卫生健康委、财政局、发改委三部门联合印发《绵阳市普惠性托育机构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普惠性托育机构的认定条件、标准、程序、退出和监管机制等作出规定。《办法》规范了普惠性托育机构认定管理。
川观新闻记者 蒋君芳9月10日,川观新闻记者从成都市发展改革委获悉,由成都市发展改革委、成都市卫健委、成都市财政局联合制定的《成都市普惠性托育机构认定管理办法》已于近日正式印发。《管理办法》对普惠性托育机构的认定范围、认定标准、补助标准等进行了明确。
今天介绍▼普惠性托育机构一直有人希望我们介绍托班今天我们为您介绍厦门目前的55家普惠性托育机构所谓“普惠性”指的是托育机构申请成为普惠性,普惠托育机构收费应接受各区卫健局指导,收费标准应低于辖区最高普惠收费价格。
6月11日,2023年深圳市托育服务宣传月活动暨托育机构品牌推介会在深圳市妇儿大厦举行。托育机构是指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照护服务的机构,保育重点包括营养与喂养、睡眠、生活与卫生习惯、动作、语言、认知、情感与社会性等。
近日,广州市印发《广州市普惠性托育机构认定及资金补助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涵盖普惠性托育机构认定、收费、财政补助标准及申请流程、退出机制等方面内容,自2024年10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接诉即办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生动实践。西城区始终牢记“让人民生活幸福是‘国之大者’”,在办好群众诉求中守初心、暖民心。全区上下坚持“首善之首”高标准,打造接诉即办“西城样板”,以接诉即办为抓手高效推进全区社会治理工作。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林清清 通讯员 穗卫健宣日前,广州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印发了《广州市普惠性托育机构认定及资金补助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自2024年10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2021年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提出,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推动建设一批方便可及、价格可接受、质量有保障的托育服务机构。近年来,全国各地积极探索各种形式的普惠托育服务,促进婴幼儿托育服务规范化发展。
来源:【读特】5月26日上午,龙岗区龙岗街道“民办公助”普惠性托育示范园——“芽咪·格林婴幼学苑”正式揭牌,该托育园提供60个托位,实行普惠性收费方式,保教费在3000元左右,为0—3岁婴幼儿提供最专业的托育服务。视频地址获取中..
向方便可及、价格可接受、质量有保障的目标迈进——普惠托育,缓解带娃焦虑本报记者 史志鹏近3年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20亿元,累计新增普惠托位20万个;多地出台条例或行动方案建设多元化托育服务体系……一项项有力举措,正逐渐缓解群众生育养育焦虑,更好地满足人们多样化、个性化的托育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