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期间,部分商家在详情页中设置了“霸王条款”,这些条款往往是商家出于便利而使用的格式条款,通过“排除管辖权”“签收即认可”“词义混淆”等方式模糊买卖双方之间权利义务,导致买卖双方地位失衡。一旦后续因商品质量出现纠纷,商家便会以相应条款为由拒绝为消费者提供售后服务。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法律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主要享有以下权利: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权、获得知识权、人格尊严权和监督举报权。
龙华街道消费者维权宣传活动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3月15日,机场新村居委邀请隆安律师事务所的朱晓律师为居民科普消费者权益知识。居民们在“诚信护航,共铸消费和谐”讲座中提高消费维权意识,营造人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法治氛围。
2023年3月15日是第41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今年的主题是“提振消费信心”。在日常生活中,不公平格式条款在消费生活中越来越普遍,困扰着居民的正常消费。霸王条款有哪些?我们该如何应对?送您一份“避坑”指南,快快收藏起来吧!
界面新闻记者 | 张倩楠界面新闻编辑 | 刘海川“近十多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尤其是平台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2024年4月9日,司法部立法二局负责人郭启文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说。
消费陷阱无处不在消费者该如何分辨?又该怎样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小编选取了日常生活中经常会遇到的几个问题一起来看看Q在电商平台买东西,下单后,商家以“在备货”等理由拖延发货,问多了还直接取消订单退款,该怎么办?
“618”将至,商家开始搞清仓大促,不少消费者兴冲冲而去,却被“清仓商品不退不换”的提示吓退了。“促销商品概不退换”属于霸王条款,不该堂而皇之出现。此外,“本店拥有活动最终解释权”“停车场车辆受损概不负责”“送洗衣物褪色、缩小,本店不负赔偿责任”等常见声明,都涉嫌霸王条款。
“霸王条款”,指的是经营者预先单方面制定好的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以及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行为。为进一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印发通知,明确广州将全面部署开展2024年合同格式条款监管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启动为期五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