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民众向国家医保局提问:生育津贴和工资是否可以重复领取?近日,国家医保局待遇保障司回复,生育津贴的功能是参保女职工享受产假期间的替代性工资收入,并不是对女职工发放生育补贴。生育津贴一般支付给参保职工所在单位,由单位向职工支付。
1.女职工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能同时享受吗?问政四川网友提问:我们单位现在要求去年同时领取了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的女职工,退回生育津贴。我想问,四川省规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能同时享受吗?单位要求退回生育津贴是否合法?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回复:生育津贴和产假期间工资不能重复享受。
【来源:房山政法】女职工生育期间依法享有休产假和领取生育津贴的权利。产假休息期间,女职工被公司安排继续工作,领取了生育津贴又拿了工资。现公司要求返还产假期间支付的工资,合理吗?近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产假期间提供劳动,生育津贴与工资报酬能否同时享有的劳动争议案件。
近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被告宁女士产假休息期间,被公司安排继续工作,领取了生育津贴又拿了工资。事后公司要求宁女士退还公司在其产假期间发放的工资6.4万余元,仲裁裁决驳回公司请求后,公司起诉至法院,最终,房山法院同样驳回了公司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