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2月4日电 (记者 曾玥)记者4日从中国教育部获悉,全国校外培训行政执法工作现场会近日在广东广州召开。会议明确,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严肃查处培训机构“退费难”“卷款跑路”“恶意闭店”等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依法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司法解释规定,经营者收取预付款后终止营业,既不按照约定兑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又恶意逃避消费者申请退款,构成欺诈的,应当依法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涉嫌刑事犯罪的,应当将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过严肃追责打击遏制“卷款跑路”行为。
近年来,健身房、美容美发店、教育培训机构等预付式消费领域频现纠纷,为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发布预付式消费司法解释。解释共27条,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预付式消费,如办卡、充会员,本是商家和消费者双赢的模式,既能缓解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问题,又能为消费者带来实惠。然而,现实中却常出现“办卡后商家跑路”“充值容易退钱难”“合同里藏霸王条款”等闹心事,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让商家的信誉受损。
预付式消费,如办卡、充会员,本是商家和消费者双赢的模式,既能缓解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问题,又能为消费者带来实惠。然而,现实中却常出现“办卡后商家跑路”“充值容易退钱难”“合同里藏霸王条款”等闹心事,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让商家的信誉受损。
来源:工人日报 本报北京3月14日电 (记者卢越)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最高法发布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将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解释》坚持问题导向,解决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卷款跑路”、“霸王条款”、收款不退等问题。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3月14日电 (记者 张素)预付式消费本是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双赢”之举,但在实践中,“卷款跑路”“霸王条款”等问题已成消费堵点和痛点。中国最高人民法院14日对外发布司法解释,旨在回应关切、解决问题。
针对“卷款跑路”“霸王条款”等问题,最高法出台司法解释明确规制。3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这一司法解释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本报记者 杨井鑫 北京报道年关将至,贷款中介的营销电话越来越多。在额度高、利息低、申请方便的种种诱惑背后,通过中介申请贷款的风险也在不断提升,尤其是一些不法中介甚至盯上了贷款客户的本金。据《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由于贷款中介行业鱼龙混杂,近期各地卷款跑路案件高发。
收款不退、过期作废、限制转卡、卷款跑路……6月6日,最高法发布《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明确预付式消费中诸多无效的“霸王条款”。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今年6月20日。
新京报讯(记者行海洋)3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解决预付式消费领域群众反映集中的卷款跑路、霸王条款、收款不退等问题。《解释》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规制卷款跑路行为。
本报记者 封莉 北京报道最高法民一庭庭长陈宜芳。封莉/摄影预付式消费有利于解决商家尤其是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也有利于降低消费成本,本是“双赢”之举,但现实中消费者却因此面临较高的违约风险,商家“卷款跑路”、“霸王条款”、收款不退等问题成为消费堵点和痛点。
□吴睿鸫健身房经营不善“卷款跑路”怎么办?消费者办卡后运动场馆“说关就关”怎么破?今年新春,不少人在安排新一年强身健体的消费项目时,对商户或场馆“卷款跑路”“退费难”等健身行业“老大难”问题的担忧始终相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