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南宁市人民政府印发《南宁市征拆住宅房屋房票安置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在市辖区推行房票安置,满足国有土地上房屋被征收人和集体土地上房屋被拆迁人(以下统称“被征拆人”)多元化的安置需求,保障被征拆人的合法权益。
房票本身并不是新名词,以前的“房票”,有的是补偿的一套房子,也有的是补偿的一笔钱。而近年来各地推出的新房票已经有了楼市消费的属性,购房人可以拿着它直接抵扣购房款,去购买指定的商品房,成了实实在在的“消费票”。接下来,本文用六个问题,来认识“房票”的功能。第一问 房票是个什么票?
安置房票可跨区域通用再添一城——浙江温州市近日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温州市区房屋征收实施房票的意见》,明确在该市市区范围内建立房票跨区域使用制度。根据《意见》,房票价值包含权益金额和房票奖励,其中权益金额是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权益的量化。
近日,广西南宁市8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南宁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表示,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南宁市决策部署,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南宁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南宁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实施购房补贴政策。
10月17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倪虹和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负责人介绍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倪虹透露,将通过货币化安置等方式新增实施100万套城中村改造和危旧房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