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张某为某婚庆公司员工,误以为画架为其公司所有,在未弄清事实的情况下,私自通过酒店调取原告取回画架时的全身监控画面,并将画面发表至朋友圈,与其微信好友对原告的行为进行不实评价,给原告造成了不良影响,遂原告诉至法院。
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 苏叶案例:原告金某和被告孙某1自2020年确定恋爱关系,恋爱前期感情良好。男方父母孙某2及闫某得知二人恋爱的消息后,闫某便开始以问候之名时常骚扰原告,并要求原告与孙某1尽快完婚。久而久之,原告与孙某1深陷争吵并最终感情破裂,直至分手。
赖建平律师,1995年5月开始律师执业,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考官,北京市律师协会刑民交叉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朝阳律协刑事业务研究会委员,现执业于泰和泰律师事务所,经律师专业水平评审委员会表决通过刑事律师的专业认证,专注于刑事业务,在近三十年的律师职业生涯中,积累了丰富的办理刑事案件和经济案件的经验和技巧。
双十一的购物热潮如火如荼,消费者发布的“好评”或“差评”,商家该如何看待?消费者发布“差评”是否等于侵害商家的“名誉权”?看看法院如何判决。基本案情朱某在某家具店定制衣柜、橱柜等家具,双方签订订货单约定了家具规格、金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