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过相关法律法规的老百姓都会明白,无论是占用集体土地进行工业建设还是因公共利益开展的征收项目,都需要依法按照《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办理农转用地审批手续,向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比如知情权、参与权等的情况下,才可以实施具体征迁行为,任何人、任何单位都不得违法占地,否则违法。
第一,征收农民的土地必须要有征地批文,像未批先占、少批多占这都是违法的;第二,征收土地必须要依法依规进行,而且必须给予被征收人合理合法的补偿,要确保农民朋友,长远生计有保障,同时要给失去土地的农民朋友,购买失地保险;第三,征收土地必须严格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原则进行,不能前后倒置
2010年11月,株洲市人民政府根据省政府作出的《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单》发布了《征地公告》,2010年12月,株洲市国土资源局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王先生有承包地在该范围之内,2011年,王先生拿到了征收范围内承包地的补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