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财产争议案件,互不妥协的双方最终在执行法官耐心释法明理的调解下,打开了心结,顺利执结了这起返还彩礼纠纷案件。婚前给了10万元作为彩礼据办案法官姜明珠介绍,申请执行人李某与被执行人张某于2018年登记结婚,婚前李某给了张某10万元作为彩礼。
订婚的时候我家里要求男友家出八万元,包括彩礼钱,三金,衣服等等。跟借了朋友两万,订婚当天给我了八万,说好让他父亲给我后,第二天就拿去还钱。这样我就只拿了六万彩礼。十月五号的婚礼,他今天又和我谈,家里办婚礼钱不够,让我再拿一万出来救急。我该怎么拒绝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