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新闻网讯(记者叶涛/文 徐田刚/摄)生活中,一些商家为了更好地宣传自己的商品,会采用一些所谓的“第一、顶级、首家”等词语来做宣传,让消费者不知真假。按理说,这种情况在今年9月份开始就会得到改观。因为9月1日起,新的《广告法》规定,广告中滥用极限用语将面临最低20万元起的罚款。
刘东辉如今,市面上的门面很多,招牌广告五花八门,其中不少招牌广告美观醒目,名副其实,但也有一些招牌广告表述不规范,令路人啼笑皆非,莫衷一是。笔者认为,这严重地影响了我国汉语言文字的健康发展,对国人特别是刚识字的下一代产生了不可低估的负面影响。
淄博齐鲁网3月3日讯(淄博台记者 汪强 张铭)近日,位于淄博市临淄区的一家滑雪场因其树立的大型广告牌内容过于低俗,而被网友调侃“有伤风化”。记者前往此地发现,原有广告牌已经换下,被较为正式而更具宣传意义的广告代替。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我们的记者立即前往当地进行了采访。
有市民反映,他们发现街头张贴的一些宣传画及商家招牌里经常有一些错别字,让人忍俊不禁,如中心购物广场某小吃店的招牌上将“肉夹馍”写成了“肉加膜”;前营街与宏觉寺街路口张贴着的《西宁市民守则》中,把“不粗言秽语、聚众闹事”错印为“不粗言秽语、群众闹事”。
还真别说,我问了10个人9个都说有做过,反正也没多难,街头巷尾走一遭,准能抓到一把“衣心衣意”、“一网情深”、“珠帘璧合”、“芝根芝底”、“饰全饰美”......试问谁和谁的家乡,还没几家“衣衣不舍”了。后来学了广告才知道,人家学名“谐音梗”,错且自知,压根不需要人“帮忙纠正”。而真正的广告牌错别字,往往写者无意,看者惊心:说到底,错不自知,才是大多数广告错字的存在方式。
9月1日,新广告法出炉,对于房地产广告行业,可谓是苛刻地“无微不至”,这个史上最严格的广告法,一项重点规定,就是不准用“史上”和“最”。(禁止使用极端和极限词语)我们来看看,新广告法对于房地产行业,有哪些规定:这些规定涵盖了户外广告、横幅、楼书,宣传画册,网页广告等形式。
本周,新浪微博@央视新闻发了个视频,并迅速上了热搜,因为大家看完都惊到了:“喝西北风”居然是成语?在最新一期节目中,当被问到“喝西北风”是不是成语,北大毕业的主持人撒贝宁十分有信心:“‘喝西北风’要是成语,我把手卡吃掉!”万万没想到,中央民族大学教授蒙曼现场揭晓答案:不止“喝西北风”是成语,“加减乘除”、“阿猫阿狗”都是成语!
“猪”报平安、“猪”圆玉润、“猪”联璧合……与猪有关的摊位都有了自己的专属名称。不仅如此,和“蔬”“禽”有关的摊位也能看到新奇之处。近期,位于长湖东葛路交会处的一家生鲜集市因在各个摊位前设置“成语”招牌成为网红,吸引不少人前往拍照参观。
【店铺门店挂无饿不坐招牌被查,被要求整改】近日,有长沙市民反映岳麓区一门店招牌内容低俗。通过调查,该门店为一家餐饮夜宵店,招牌上店名为“无饿不坐”,与成语“无恶不作”谐音。该店名违反了《广告法》,并且营业执照上的店名与招牌上的不符。因此,该门店被要求进行整改。
“你们这个‘飯’是繁体字,按规定不能直接用到店招上哦,请注意纠正。”“要得,你不说还真没注意,我们跟到改。”今天下午,记者和语言文字工作专家、志愿者走上街头,对部分不规范的店招、广告用字进行纠错,并劝导商家进行整改。
一个新店开张,想名声远播,而且能迅速让顾客记住,当然要起一个响亮的名字。28日,记者在临沂市区走访发现,一些店铺化用成语、熟语或者改字造字取名,这其中不乏有“嘻鱿记”、“摸错门”、“后宫”等名字。店名新颖了,有褒有贬的争议却来了。
成语是祖先留给我们的文化遗产,是汉语词汇系统中的精华。但是一些商家也喜欢在自己的广告词里运用,甚至刻意卖弄一些成语来达到宣传效果。遗憾的是,在一些广告中使用的成语大多采用“换字术”,将经过千锤百炼的成语肢解得面目全非,变成了所谓的“伪成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