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联合自治区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安厅、农业农村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征收程序规定》,“全链条”细化部门职责分工、征地程序、征地材料归档、征地监督管理等方面32条要求,进一步加强土地征收管理,切实保障建设项目用地需求,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征收土地预公告沪金预征地告〔2025〕第1号金山卫镇八字村,横浦村拟征地范围内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根据沪金规划资源选预〔2024〕61号,国家拟征收金山卫镇八字村第8、2、9、7、10、4组,横浦村2、3、4、5组范围内集体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