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戈振伟3月1日,五部重要经济特区创新性法规正式实施,分别是《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其中,前三部属全国首创立法。
3月1日开始,全国各地多部新的法律开始实行,其中有一个法条很引得人们注意,那就是从3月1日开始,我国首部个人破产法规,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开始实行,同日全国首家,个人破产事务管理机构,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挂牌成立,也就是说从3月1日开始,我们已经讨论很久的个人破产,终于在我
据深圳特区报,8月26日下午,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等7项创新性重要法规。其中,《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是我国首部个人破产法规,拟于明年3月1日起实施。
新京报讯 据新华社消息,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批准并发布了《个人破产申请前辅导服务规范》,以地方标准的形式规范了政府部门开展个人破产申请前辅导服务工作的流程及相关要点,提升了工作流程的科学性、实用性、专业性、有效性,进一步完善了个人破产制度。深圳在国内率先探索个人破产制度。
中新网广州3月29日电(记者 方伟彬)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一届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29日在广州举行。当天该协会发布《广东省破产管理白皮书(2023年度)》(以下简称白皮书)显示,2023年深圳个人破产申请以重整申请为主。
来源:南方日报南方日报讯 (记者/崔璨 刘珊 杨磊 苏国锐)3月1日,我国率先探索个人破产制度的《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正式开始施行,专门处理个人破产事务的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同日上午挂牌成立。这标志着个人破产和企业破产在深圳合流并行,深圳成为破产制度综合试点的第一试验田。
央视网消息:近日,全国首个“破产人”在深圳产生。据媒体报道,债务人呼某目前无固定工作,每月劳务收入约5000元,自2013年离异后独自抚养女儿。呼某现有财产不足以清偿140余万元债务,将进入为期3年的免责考察期。
3月1日,我国首部个人破产法规《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简称《条例》)开始施行。同日,全国首家个人破产事务管理机构——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挂牌成立。在市场人士看来,“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特别是创业失败者有机会重新出发,深圳的市场退出机制也由此更加健全,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
“依照《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第八十四条规定,裁定如下:宣告债务人郭某某、李某某破产。”8月29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向债务人郭某某、李某某夫妇送达裁定书。宣告债务人破产,是个人破产清算的法定程序,意味着债务人经法院审查符合破产条件,债务人依法进入为期三年的免责考察期。
日前,浙江省高级法院发布《浙江法院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类个人破产)工作指引(试行)》,这是国内首个省级法院发布的关于个人破产制度的司法指引文件,将在浙江全省的法院系统起到重要指引作用。3月1日起,作为我国首部个人破产地方性法规,《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也将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