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日报微信公众号 11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十年环境资源审判10件有重大影响力案件,其中“张某明、毛某明、张某故意损毁名胜古迹案和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诉张某明、毛某明、张某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值得关注。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十年环境资源审判10件有重大影响力案件,其中,“张某明、毛某明、张某故意损毁名胜古迹案和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诉张某明、毛某明、张某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位列目录首位,引发网友广泛关注。
5月18日,“三驴友打岩钉攀爬巨蟒峰案”二审宣判,3人被判赔600万元。巨蟒峰地质遗迹不同于普通花岗岩,是由风化和重力崩解作用而形成的巨型石柱,虽历经14亿年沧海桑田屹立不倒,峰体本身有无数横断裂痕,最细处直径仅约7米。
“公众号”可以订阅哦!☟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20)赣民终317号上诉人(原审被告):张永明。委托诉讼代理人:章新传,江西贤和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原审被告):张鹭。委托诉讼代理人:金颖波,浙江多联律师事务所律师。
5月18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张某明、毛某明、张某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上诉一案,及上诉人张某明、张某与被上诉人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原审被告毛某明生态破坏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一案,进行了二审公开宣判,三人终审判赔6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