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多年,在没有继承人的情况下,留下的遗产该如何处理呢?16日,扬州中级法院通报一起邗江法院刚刚审结的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案件。紫牛新闻记者采访获悉,这也是2021年民法典实施后扬州首例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案,类似案件,全省全国并不多见,江苏目前仅有屈指可数的几例。
许老太太是个孤老,父母、老伴儿、孩子都先于她过世。许老太太过世后留下了一套位于徐汇区的房产,如今市价约300万,由许老太太老伴儿的侄子徐先生使用。这套房子是许老太太独有的,按理说没有继承人,这套房子就是无人继承遗产,该收归国有,用于公益事业。
近日,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八里堡法庭依法适用特别程序,审结一起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案件。该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订以来,该院首例指定民政部门担任遗产管理人的案件。据悉,周某某于2004年从外市县迁入长春市,后与赵某相识并结婚生子,婚后育有一子周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