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网友龙某某向“天眼问政”栏目反映,称毕节市纳雍县鬃岭镇北风电场于2018年在其所在地大坪村坡头组进行风力发电项目建设时,征用了其退耕还林林地2.2亩及耕地1.59亩,但至今仍未按照相关规定支付土地赔偿资金共计104604元。
小明承包了村里10亩大棚蔬菜地,后因建设高速公路需要,政府征收了该村土地并拨付了土地补偿费。小明向村干部询问自己什么时候能领到相应的土地补偿费,村干部回答他说土地补偿费是属于村集体的,如何分配要等村民会议决议。
■本文作者: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随着国家的经济发展,许多农民为了提高家庭收入,会选择将自己的土地流转出去,而土地租赁是土地流转中最为常见的一种方式,即将土地的经营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那么,如果农民的土地出租后被征收,征地补偿款应该如何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