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内容:你好,《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明确适用于医疗等活动中的医疗废物产生者,2.1.8条款明确应按GB15562.2和卫生、环保部门制定的专用医疗废物警示标识要求,在库房外的明显处同时设置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警示标识。《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明确,医疗废物的识别标志设置按照 HJ 421 中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