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缴存职工: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支持刚性及改善性住房需求,减轻缴存职工支付购房首付款压力,现就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本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济南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存量房,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
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本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济南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存量房,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本通知自2023年9月15日起执行。
记者 王皇15日,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发布《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明确支持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本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提取购房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海报新闻首席记者 张稳 济南报道1月4日,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为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保障作用,更好满足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济南市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有关事项。
24日,记者从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为贯彻落实济南市委、市政府关于房地产调控的工作要求,促进济南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对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套房认定及异地户籍家庭首套房首付款比例进行明确,首套房认定标准由本市户籍职工家庭在本市无住房且无住房贷款记录的,调整为本市户籍家庭在本市无住房的;
9月15日,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本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济南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存量房,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本通知自2023年9月15日起执行。
来源:【海报新闻】海报新闻首席记者 张稳 济南报道9月15日,记者从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自2023年9月15日起,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本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济南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存量房,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日前,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通知,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支持刚性及改善性住房需求,减轻缴存职工支付购房首付款压力,自2023年9月15日起执行新规:凡是在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本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济南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存量房,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
3月22日,据“珠海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珠海市多部门联合发布通知,正式实施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手房“带押过户”模式,并明确办理流程和工作要求。据悉,该通知所称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手房“带押过户”是指依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
8月2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省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解读近日推出的《关于进一步促进经济稳健向好、进中提质的若干政策措施》。围绕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提出强化高品质住宅供给、支持保障性住房收购、盘活闲置土地、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