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台海网台海网4月26日讯(海峡导报记者陈捷通讯员翔法)电商促销季,商品比平时优惠,好不容易抢到货、付完款,商家却迟迟不发货。遭遇这种情况,消费者该如何维权?近日,翔安区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判决要求卖家退还货款、赔偿差价损失并支付三倍赔偿款。
近日,北京。乐女士(化名)为了投资,以478元每克的价钱在直播间分批网购了2300克金条,前后花了110万左右。正好遇到金价大涨,商家以库存不足为由多次延迟发货,仅赔偿100元,并建议乐女士退款。乐女士多次协商未果,一气之下告上法庭。
近年来,糖酒会、家装节等各种各样的展销会层出不穷。与此同时,在相对宽松的经营环境和庞杂的参展商家背后,消费纠纷也时有发生。近日,芝罘法院发布一起典型案例,消费者在展销会上购买家具后商家拒不发货,消费者能要求展销会举办方担责吗?
签了合同付了全款,本以为能按时收到心仪的家具,不料家居店却无限期拖延发货,李女士该如何维权?近日,广东法院审结了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法院认定案涉家居店逾期未履行交货义务,判决家居店全额退还李女士货款并赔偿资金占用损失。
近日,来自西安的王先生向澎湃质量观投诉平台(http://tousu.thepaper.cn)反映称,去年“双十二”期间,他通过淘特平台善优图书专营店购买了预售产品手翻书《圣诞节就要到来》,平台承诺今年3月12日前发货。
山西晚报讯(记者 张磊 实习生 王玉玮)近日,有消费者反映在淘宝直播间购买了预售期为15天的金条,但商家一直以“不可抗力”为由不发货。消费者表示,这期间黄金价格经历了一次涨价,从购买时的482元/克涨到目前的500多元/克,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原标题:买家“双11”买电器约定延迟发货,3个月后请求发货却遭拒(引题)商家“缺货”不发,要“退一赔三”吗?(副题)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曾艺轩 通讯员 思法“双11”买的电器,可以延迟发货吗?商家该不该为延迟发货“买单”,该不该“退一赔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