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建设优美的生态环境离不开司法的有力护航。从惩治,到修复,再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上海法院坚持审理与治理同步推进,持续深化环境资源审判改革创新,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生态文明高地建设,用法治之笔绘就城市新画卷。
日前,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省公安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4部门联合印发《云南省耕地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意见》,进一步加大对破坏耕地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以“长牙带电”的硬措施坚决守住云岭大地耕地保护红线。
【来源:芝罘湾畔】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违法违规取土破坏耕地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全面推进我区违法违规取土问题排查整治取得实效,现向全社会征集违法取土破坏耕地相关线索。线索内容:1.违法破坏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挖沙取土。2.
破坏种植条件的,可按占用面积处耕地开垦费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等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2月24日电(记者 谢艺观)针对一些地方乱占耕地、破坏耕地的问题,中央财办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中央农办主任韩文秀24日在发布会上强调要管住耕地用途,重点是解决好这几年大家议论比较多的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
来源:自然资源部微信要点速览:● 严防变相买卖、兼并土地,切实防止“大棚房”死灰复燃,坚决整治征占黑土地建“特色小镇”等各类侵占耕地问题。● 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肃处理,特别是对于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地建房行为,要从严从重惩处。
12月23日,公安部、自然资源部联合公布4起非法占用农用地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分别涉及违法占用耕地挖砂取土、修建房屋、挖塘养鱼、建设旅游项目,造成耕地种植条件严重毁坏。4起案件均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个单位和7名自然人依法受到刑事处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保障粮食安全这一“国之大者”,近年来,各级公安机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强化责任担当,密切协作配合,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耕地违法犯罪活动,持续保持了严打高压态势
为切实加强全省耕地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11月1日,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省公安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定了《云南省耕地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加大对破坏耕地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守住云岭大地耕地保护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