玲玲和小军(均为化名)是经区一所初中的学生,都是13岁,而且是同学。21日这天,小军在玩耍时把皮筋弄断了,恰好弹到了玲玲的脖子上,留下一块微微发红的印记。玲玲比较老实,当时没有发火。傍晚放学回家,玲玲将此事告诉了爸爸王先生。一向十分疼爱女儿的王先生看到玲玲脖子上的印记,很是生气。
近年来一些中小学周边的“午托机构”日益增多给家长们带来方便的同时也潜藏着很多隐患孩子在午托机构打架受伤赔偿责任该如何分担?以案说法近日,市民杨女士的儿子在午托机构午休时,与同学发生了肢体冲突,导致手部骨折,为了赔偿问题,家长和午托机构闹开了。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陈金珊)“我当时太冲动了,现在想想真的挺后悔的,就是这一脚,不仅要赔偿,还要判刑,我以后一定控制好脾气。感谢检察机关的教育和帮助,不仅帮我们化解了矛盾,给了我一个弥补的机会,而且给我建议了缓刑,让我有机会见证我刚出生的小孩成长,谢谢你们!
11岁的小李和父亲一起去顺义区某温泉度假酒店内的水世界玩耍,在玩水滑梯时,被身后9岁的男童小赵踹伤,导致脾破裂等。事发后,小李将男童及酒店告上法庭,索赔2万余元。近日,顺义法院一审对该案宣判,判决小李、小赵及酒店分别承担的责任比例为20%、5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