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来说说在中国西南地区历史存在的一种特殊的政治制度,那就是吐司制度。简单来说,就是古代中央政府为了管好西南那些少数民族地区,想出来的一种办法。这些地方山高路远,交通不方便,中央政府很难直接管到。所以,就让当地的头领当“土司”,给他们官职和权力,让他们帮忙管自己的地盘。
根据嘉庆朝《大清会典》汇总,有清一代土司官职应该在600个左右,计有:文职:从四品土知府4人、正五品土同知3人、正六品土通判1人、正九品土知事2人、从五品土知州30人、从六品土州同4人、从六品土州判3人、从七品土吏目1人、正七品土知县4人、正八品土县丞5人、正九品土主簿1人、土巡检25人、土驿丞1人、土典史1人,共计8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