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宝新能源原董事长宁远喜在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中被认定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因同样罪名获刑的还有与宁共事多年的温惠,后者原是宝新能源控股股东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工会主席,宝新能源董事,一审被判七年六个月。
南都·湾财社记者获悉,原定于3月28日召开的"宝新能源原董事长宁远喜职务侵占案"二审取消开庭。宁远喜家属向湾财社记者表示,律师团队28日下午接到了法官取消庭审的通知,未告知取消原因,下次开庭时间将另行通知。据悉,"宁远喜案"二审由梅州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梅州中院")负责审理。
上市公司宝新能源原董事长宁远喜、原董事温惠被控职务侵占案(以下简称“宁、温案”)有了新进展。8月24日,澎湃新闻从辩护律师处获悉,广东高院已对该案作出《指定管辖决定书》,决定将案件改由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审理。
在举报上市公司宝新能源(000690.SZ)实控人叶华能,发起和持有梅州客商银行股份(以下简称:客商银行)期间未注销香港居民身份证后,宝新能源前董事长宁远喜再次对叶华能进行了举报。因职务侵占,宝新能源前董事长宁远喜被判刑九年零六个月。
据21世纪经济报道,10月25日,包括宝新能源(000690.SZ)在内的广东省内11家发电公司联合向广东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致函要求“进一步完善中长期市场机制”。该函提到,广东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场价格已全面低于火电发电成本,当前市场机制难以支撑发电成本的回收。
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收到了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出具的《立案告知书》:“2023年10月31日向我局报案的上海松江周丹桂、马玉军涉嫌职务侵占案,经我局审查,认为符合刑事立案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已决定立案。”
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收到了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出具的《立案告知书》:“2023年10月31日向我局报案的上海松江周丹桂、马玉军涉嫌职务侵占案,经我局审查,认为符合刑事立案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已决定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