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的次年,一名身穿军装的士兵缓步走上行刑台,朝前方满怀敬畏地敬了一个礼。沙飞,原名司徒传,1912年出生于广州的一个药商家里,小时候他喜爱文学,曾扬言想像鲁迅一样当个文学家,高小毕业后考入广东省无线学校,当时各地正处于反帝爱国的热潮,爱国和反对帝制的呼声水涨船高,在少年沙飞的心中埋下了一颗爱国的种子。
前言沙飞,曾经和聂荣臻是亲密无间的好友,但是沙飞却犯了一个极其严重的错误,严重到必须执行枪毙。聂荣臻忍痛在枪决书上签了字,事后发现这件事不简单,最终沙飞的罪名被去除,但是人却已经回不来了。沙飞犯了什么错,能让好友在枪决书上签字?最后这件事又是怎么解决的?
1950年3月4日,在石家庄一所高级步校内,华北军区军法处对原晋察冀军区新闻摄影科科长沙发宣布判决。“经华北军区党委批准,军法处判处杀人犯沙飞死刑,立即执行枪决,以正国法。以儆效尤,切切此判。”军法处处长张致祥在宣布死刑判决后,问站在下面的沙飞:“你听清楚了吗?
作者:相忘于江湖1949年12月15日,石家庄和平医院华北军区疗养院。两声清脆的枪声打破了疗养院的宁静和安详,随即一个令人震惊的消息不胫而走:华北军区正师级干部、军区新闻摄影科科长、原《晋察冀画报》社主任、《华北画报》社主任沙飞,枪杀了自己的主治医生、日籍著名大夫津泽胜。
1948年5月,知名记者沙飞因肺结核住进了石家庄白求恩和平医院,这所医院有许多日本医护人员。津泽胜并非侵华日军,他是在中国工作多年的医生,在解放战争时期与八路军战士共患难,救治了不少中国人,沙飞将他杀害,实属闯了大祸了。
引言1950年,聂荣臻在签署一项死刑命令时,眼角流下了泪水,他颤抖着声音对周围的工作人员说:“沙飞是南方人,喜欢吃鱼,行刑前给他拿点鱼吃”。聂帅口中的这位名叫沙飞的师级干部曾是原晋察冀军区新闻摄影科科长,也是军队中第一位从事摄影记者工作的职业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