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5月24日从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按照《2021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要求,自治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自治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可放宽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采取网上申报、网上评审、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的方式,由自治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负责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
3月31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按照《2016年全区职称工作安排意见》要求,在现有专业技术资格任期内,取得下列奖项和荣誉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经单位推荐,可直接破格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由评委会对其工作业绩、能力和成果进行评价。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印发了《2021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其中明确,2021年全区职称改革将聚焦重点领域,发挥人才评价的先导作用,对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引进人才、扶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一线专业技术人才、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疫情防控一线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实施倾斜政策。
关于印发2020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内人社发〔2020〕28号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部、委、办、厅、局人事处,各大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现将《2020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乡村人才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着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农村牧区实用人才队伍,充分调动广大农牧民的积极性,不断提升农业农村从业人员认同感、获得感和荣誉感,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巴彦淖尔市农牧局正在开展2023年度农牧民职称评选工作。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部、委、办、厅、局人事处,各大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充分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切实服务自治区高质量发展大局,根据国家、自治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和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精神以及职称评审管理等相关规定,现就做好2022年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各盟市、高级评委会组建单位、自主评审单位按照统一要求,于5月25日前下发年度评审工作通知,部署本地区、本系列职称评审工作,6月29日前完成申报工作,9月30日前完成评审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