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人行道被集装箱占用,刘阿姨只能走到机非混行的道路上,不幸被后方小李骑的非机动车撞倒。辖区交警支队认定,小李疏于观察路况,负事故全部责任。对此,刘阿姨却提出了异议。她认为,事情的发生和人行道被占用有直接关系,因此道路养护单位也应该担责。
走在路上,被破损的路面绊倒摔伤,你会选择自认倒霉?原告柏某为第三人高某雇佣的保姆,2021年10月,柏某抱着高某的孩子与高某一同去往花鸟鱼虫市场,横穿道路时,因照顾幼儿,没注意到路面的一处坑洼而被绊倒,致使脚踝、腿骨骨折。
平坦的路面,整齐的路肩,崭新的安全标志牌……春节期间,笔者驱车行走在改造完成通车的诸城相州镇郭尚路上,感到特别的舒畅。这条路是一条连接二十多个村庄的农村公路。由于原路面通行十多年破损严重,诸城市和峡山区投资对该路段进行整修改造,大大改善了当地的道路交通环境。
车辆经过波浪路车胎爆裂上周末,市民汪先生驾车刚出金渝大道岚峰隧道,遭遇“波浪路”,颠簸如坐过山车,致车辆轮胎被“咬”爆。问题来了,汪先生打了一通电话,却找不到向谁索赔。车辆正常行驶遭遇损失,主管部门是否要赔偿,车主该如何维权?请看记者调查。
王某所在的小区因施工,道路上铺设了金属盖板,每次驾车经过都十分小心。一天下班,王某像往常一样缓慢通过施工路段,没想到一声巨响,金属盖板发生变形,车辆陷了进去,造成多处受损。事后,王某找到施工单位要求赔偿损失,但始终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不得已,双方对簿公堂。
相信不少车主都有过这样的经历,驾车时突然前方路面出现一个“坑”,躲闪不及,车辆遭受一记“重击”,造成车辆受损或爆胎。公路上的坑洼成了车主的梦魇,发生此类事故时,如何索赔?向谁索赔?近日,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