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宁交警部门通过科技手段对摩托车“闯限行”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时,发现多名驾驶人存在驾驶摩托车在清厢快速路上违法行驶的行为,交警部门及时进行取证固定,并通知他们到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接受处理,4月14日当天,近百名违法驾驶人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
1月18日,广西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五大队在G72线泉南高速南宁往柳州方向伶俐服务区开展春运交通违法整治行动。上午11时,一辆车牌号为桂A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准备启动驶离服务区出口,执勤民警立即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经询问,韦某是一名摩托车爱好者。
摩托车在南宁已经限行已经快20年了,最初只是快环以内限行,现在限行区域已经扩大到了二环以内,即使这样也还是有部分摩托车爱好者或者说摩托车通勤刚需者,南宁市能够办理摩托车上牌业务的只有仙葫车管所,以一辆125cc摩托车为例,一种方式是买摩托车时可以交给摩托车商家代办,现在摩托车商家很乐意代办,收费大约600元全包,省去自己来回折腾。
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从会上获悉,《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条例》立足广西高速公路实际,在服务区汽车充换电服务、打击拒交和逃交车辆通行费、禁止摩托车进入高速公路等方面做出明确规范,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10月11日晚21时40分许,一辆大功率摩托车快速穿行平湖路、广园路,行驶中发出刺耳的轰鸣声,被群众举报到交警部门。由于夜间视线不佳,举报人未能看清车号牌,如何进行下一步处理?这难不倒掌握先进智能交通科技手段的交警指挥中心。
电动摩托车属于机动车,依法由公安交管部门登记,须悬挂机动车号牌,持有机动车驾驶证,方能上道路行驶。答:执勤交警除了会进一步核查车辆技术参数,还有“警务通”这样强大的科技“神器”在手,一查一个准,想蒙混过关,是不可能的!
街道上的电动车随处可见,为了更灵活地规范广大二轮电动“行驶安全”注意事项,9月开始,各地交警部门将实行一波电动车新规,接下来请各位电动车车主耐心阅读9月新规,避免在出行时遇到“禁止行驶”、“罚款”、“违规行驶”等意外情况的发生。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深化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进一步加强南宁市重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有效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维护社会面治安稳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2023年重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