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不少广东的或者自认为比较懂得广东省基本养老金计算的,或者看过广东省基本养老金核定表的,对于广东省计算基础养老金中的那个小a都不陌生,也有不少外省转入广东退休或者长期按当地缴费基数下限的广东省参保人,最后由于综合计算的平均指数低于0.6而被这个小a打折,降低了基础养老金。
今天下午在刷头条的时候,又遇到推荐了一篇文章:“五年过渡期收官!广东退休工友最关心的差额补发问题,答案来了” ,一看发文时间是2025年3月4日 7:00点,还算非常新鲜吧。点击去大概浏览了一遍,有几点值得商榷,特分享如下,欢迎大家畅所欲言,批评指正!
退休后,在计算个人养老金时,只要存在视同缴费年限并被社保部门认定,就会有过渡性养老金产生,它的计算公式如下:过渡性养老金=当地计发基数x视同缴费指数X视同缴费年限x过渡系数,其中这个“过渡系数”是个变量,在1%一1.4%之间。
广东省2024年退休人员,这几天陆续收到了按照新基数补发的养老金。每个人的缴费时间和档次都不同,所以千人千样,是各不相同的。广东2024年计发基数为9307元,比2023年9028元上涨279元,涨幅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