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中韩国际合作示范区管委会,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吉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的指导意见》等规定,经省政府同意,决定调整和确定全省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咨询:我是工伤九级职工,最近想离职,单位应按什么比例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答复: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