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城市管理局获悉,继城市区机动车违停行政处罚权移交城市管理部门后,违停处罚将从4月1日起正式执行,标准为违停一次罚款200元,驾驶证不记分。从张贴情况看,在人行道上停车、在未设泊位的道路上停车、在泊位内未按规定停车等违停行为相对集中。
今天下午,南宁交警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推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公安交管30项便利措施。南宁交警聚焦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持续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措施,进一步提升交管服务便利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