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备受舆论关注的“被羁押15年后改判无罪”的张志超,向山东临沂中院提出789万元国家赔偿获得立案,不仅如此,该案代理律师接受南都采访时透露,该案2006年宣判笔录上的签名和手印存疑,张志超和同案人王广超都表示宣判笔录上的签名不是其本人所签。
新京报讯(记者 王巍)1月26日,山东临沂市中院发布信息,支付张志超332万元国家赔偿。此前,因被认定是一起校园凶案的凶手,16岁的张志超被判处无期徒刑。在被羁押5449天后,法院于2020年1月改判其无罪。赔偿决定书。受访者供图赔偿决定书。
现代快报讯 备受关注的“张志超案”有了新进展。据报道,2022年6月23日,山东省临沂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临沂检察院”)工作人员当面向张志超通报了检察院系统对该案的追责处理结果,山东检察院系统共10人因“张志超案”被追责。
1月26日,山东临沂中院依法审结张志超申请国家赔偿一案,向赔偿请求人张志超支付赔偿金332万元。此前,张志超曾提出789万元国家赔偿,他在申请赔偿亲笔信中写道,“如没有这场灾难,已完成学业工作”。律师称,已接受临沂中院的口头致歉。张志超表示,赔偿金属于母亲,这是对她的承诺和保障。
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结张超(曾用名张志超)申请国家赔偿一案,1月26日,依法向赔偿请求人张超支付赔偿金332万元。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临沂中院充分听取了张超及其委托代理律师的意见,双方进行多次协商,就赔偿相关事项达成一致,临沂中院依法作出赔偿决定。
中新国际时尚网9月8日讯(记者:屈伟林)应广大汉留奇门医派的爱好者的要求,我们中新国际时尚网对汉留奇门医派传承人张志超先生进行了专访,针对汉留奇门医派渊源与传承张志超先生为我们做了详细的解读,敬请参与评论与学习让我们共同成长了解博大精深的汉留奇门医派。好,各位朋友!
6月19日,南都记者从张志超案同案人王广超的代理律师处获悉,王广超已委托律师正式向山东省临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307万的国家赔偿,申请材料已邮寄方式寄出,临沂中院预计在收到申请书7个工作日内做出立案与否的答复。
6月1日,南都记者从张志超的辩护人处获悉,北京市大禹律师事务所律师代表张志超向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提起国家赔偿申请,金额为788.9万余元,其中包括5449天的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88万余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600万元。